2)第137章 抓人!施暴者必将受到惩罚!(2)_别叫我小兄弟,请叫我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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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没高兴多久,半个小时之后就有几位身穿警服的警察找上了门。

  “冯一凡,你涉嫌一起诽谤案件,请跟我们走一趟。”

  9栋109寝室。

  “警察??”

  刚点了外卖这会儿正准备吃的冯一凡看到警察居然进入到了寝室,整个一副非常诧异的姿态。

  而他的舍友也傻眼了,不是说诈骗吗?怎么是真的!

  于似乎,冯一凡被带到了警局。

  “警察叔叔,我发誓我真的不知道他这个言论是假的,要诽谤也应该是他诽谤才对,我也是受害者!”

  坐在审讯室的椅子里。

  半个小时之后冯一凡此时发现自己被大群里的人给坑了。

  那家伙竟然是不负责任的口嗨。

  “可你也不应该添油加醋,并且在围脖上发帖子攻击别人,别人在澄清的时候你甚至还去帖子下边诋毁,与此同时在我们发出通告后你依旧没有删帖!”

  负责审讯的警官之一李小娟此刻开口说道。

  她显得非常愤怒。

  就是这些不负责任的键盘侠才导致了这种悲剧的发生。

  现在一家活着的两个依旧危在旦夕。

  在这个信息时代,要是他们言论能友善一点,没有针对当事人有那么多的过激行为,或许这些事就能避免发生了也不一定。

  “好了,我知道了警察姐姐,今天骂你是骗子也是我不对,我诚恳道歉,现在已经七点多了,我点的晚饭外卖都凉了,而且明天我还有一场选修课的考试,我能先回去了吗?”

  只见到此刻的冯一凡一副诚恳认错的姿态。

  “回去?”

  听到这一句话,两位负责审讯的警官相互看了一眼。

  他是不是没有把刚刚的话给听明白?

  这是诽谤罪啊。

  根据最高法的相关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现在对方一个帖子七百多万的浏览量。

  转发更是十几万!

  这已经完全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了。

  并且还造成了一家三口自杀,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后果。

  现在他们已经对此事立案。

  如果他们这边不提起公诉的话到时候穆菲菲代理方就会向法院以诽谤罪提起诉讼!

  这情况估计得顶格处罚。

  反正两年以上是肯定跑不掉的,大概率三年。

  那份外卖肯定是吃不上了。

  但白面满头肯定管够。

  “放心!我回去之后就立马删帖!并且诚恳的在网络上道歉!”

  因为听到警察最后那句话是带有几分训斥的语气,特别是提到了删帖的事,冯一凡以为自己这一次犯得是也就是被批评教育一顿罢了。

  所以整个人态度十分的诚恳。

  再者。

  在他的心里,实际上他觉得自己也是受害者。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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