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7章 第 27 章_关于成为女孩子的M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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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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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这个城市里活了二十五年,头一回碰到银行抢劫,是不是针对我和公输的暂且不提,但是,尼玛,劫匪也撤的太快了吧,前后没用上两分钟就撤了。

  劫匪一走,慌乱的人群纷纷往外跑,我也要拉着公输回家,这地方真是没法呆了。

  公输却拦住我,说:“在这里等一会儿吧,那些人手里拿着的暗器挺有意思。”

  不愧是古代出名的军工专家,专研劲儿上来我阻止不了,在警察还没来的时候公输就把墙上所有的弹孔摸了个遍。

  劫匪走了不到五分钟,警车呼啸而至,驱散人群,拉起警戒,将目击者召集一处,依次录口供。

  我把公输拉回来说:“警察都很多疑,你要是对枪表现的太热心他们会怀疑你的。”

  公输点点头,望向一个拿小本子录口供的警察,抿嘴一笑,在我耳边说:“你说秧歌用她那张脸嫁祸你是凶手,那么只要找出秧歌,把她扔到警察面前,你的嫌疑就洗清了,对不对。”

  我点点头,是这个理。

  “那我会找出秧歌,决不让你受冤枉。”公输说完就走到一个指挥现场的警官面前,正色道:“我要求单独录口供。”

  警长忙的焦头烂额,这会貌似还有人给添乱,他脸色很不好,“这位先生,录集体口供是不需要单独录的,除非你有特别的理由。”

  “我能将劫匪的身高体重穿着,从他们进门起的一切举动全部告诉你,我能保证百分百准确,之所以这样做,一是需要身份保密,二是不想我的女人因我的举动陷入危险中。”

  公输看着我满眼的爱意,我顿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秀恩爱好嘛。

  那位警长这才开始正视公输,见公输一点都没有开玩笑的意思,便带着我俩去了临时办公场所。

  年轻警官首先介绍自己,“我叫杨斯文,是刑警队队长。”他说完便吩咐手下开始录口供。

  公输坐下,先管警员要了几张白纸,他握笔的姿势有点怪,笔在纸上画了几下才明白用法,接着他边画边说:“劫匪一共是三个人,头上都带着黑色面罩,他们在九点三十分左右进入银行,在运钞车走后不到五分钟开始实施抢劫行动。”

  听到这里,我好庆幸昨天教了他如何看时间,另外他除了过目不忘之外还能过耳不忘,运钞车这个词我只提过一遍,还是不经意的提起,他都记住了。

  公输在纸上像画地图一样的将劫匪进来走动的位置画的一清二楚。

  杨斯文和手下的警员看的面面相觑,为了避免冷场的尴尬,我拿过来那张纸,将公输的意思又说了一遍。

  我说:“他们一个人站在大厅中央,上穿黑色衣服,没有品牌标识,下穿淡蓝色牛仔裤,脚蹬耐克跑鞋,红底黑面,带黑色手套,大约一米八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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