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813章 相互残杀的原住民_军事天才带着资治通鉴来到异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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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兹的这番话不置可否。

  同样数量、同样训练与装备水平下的两伙人发生械斗,能够结成军阵的那帮人将占有压倒性的优势——这是毋庸置疑的真理。

  弗朗姆人只会拿着武器往前冲,只是单纯地在“打架”而不是在“打仗”,根本没有结成军阵抗敌的概念。

  弗朗姆人若是对上布列颠尼雅帝国的骑士团,骑士团可能只需出动一个大队,便能将数十倍于他们的弗朗姆人给击溃、歼灭。

  但布莱兹所说的“用1000人荡平新大陆的弗朗姆人”又有些太夸张了。

  这块新大陆到底有多大?不知道。

  这块新大陆有多少弗朗姆人?不知道。

  所以只用1000人就像打败新大陆的所有弗朗姆人实在是太夸张了。

  不过将一整个骑士团给运过来的话,说不定还真有可能打败新大陆的所有弗朗姆人。

  根据穆得估算,1000名训练有素的骑士团士兵,最起码能打败0名弗朗姆人。

  若是将一整个骑士团给运过来,即便弗朗姆人有千万之众,也不足为惧。

  ……

  ……

  穆得等人在一旁旁观了近1个小时,这场突如其来的械斗才终于结束了。

  因为语言不通,所以穆得想询问他们为何会打起来、你们有几个这样的敌对部落都做不到。

  为了方便日常的称呼,穆得与布莱兹二人又是一番商量,决定将这个在昨天晚上盛情招待了他们的部落命名为——巴伏兰姆部。

  巴伏兰姆是穆得他老家那边的方言音译,意思是“野猪”。

  之所以把这个部落命名为“野猪”,便是为了纪念他们与这个部落的极有缘分的奇妙相遇。

  他们与这个部落的相遇契机,便是一头野猪。

  若没有那头野猪,他们可能就没有机会碰上这个部落的人了,因此穆得和布莱兹二人决定把这个部落命名为巴伏兰姆。

  因为想要多多了解弗朗姆人的缘故,穆得等人暂且在巴伏兰姆部住下了。

  而巴伏兰姆部的弗朗姆人,也很欢迎穆得等人暂住在他们的部落。

  为了答谢巴伏兰姆部的族人们,穆得时不时地会领着他的部下们外出帮他们打猎。

  弗朗姆人过着半农半狩的生活,除了耕作之外,他们的主要日常便是外出打猎。

  因为穆得等人的武器装备远比弗朗姆人精良,而穆得的部下们也都是一帮训练有素的士兵,所以穆得他们的打猎效率是巴伏兰姆部的弗朗姆人的好几倍。

  在穆得他们的相助下,巴伏兰姆部在这几日得到了远比以前多得多的猎物。

  也正因为如此,巴伏兰姆部的弗朗姆人更加欢迎穆得他们暂住在他们的部落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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